根据化妆品不同,底部标志是生产日期还是限期使用日期不一定
化妆品标准的标注应该是“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或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具体要看化妆品瓶身说明
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条:化妆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化妆品包装物(容器)标识可以仅标注化妆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产品有其他相关说明性资料的,其他应当标注的内容可以标注在说明性资料上
扩展资料:化妆品保鲜:防污染用清洁的手使用产品,或者专用工具取用产品,避免与他人混用
防晒防止日光直射产品,否则容易使油脂和香料产生氧化并破坏色素,彩妆品更应该避光保存
防高温避免将美容品放在高温地方
35 ℃以上的高温会使化妆品的乳化体遭到破坏,造成脂水分离,粉膏类化妆品干缩,使化妆品变质失效
防冻温度过低会使化妆品中的水分结冰,乳化体遭到破坏,融化后质感变粗变散,失去化妆品原有的效用,对皮肤产生刺激。
防潮湿过于潮湿的环境使含有蛋白质、脂质的化妆品中的细菌加快繁殖,发生变质
01、化妆品批号是怎么看的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号格式为国妆特字G+(年份)+4位顺序号”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妆特进字J+(年份)+4位顺序号”。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凭证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G+妆备字+4位年份数+6位本行政区域内的发证顺序编号。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为“国妆备进字J+(年份)+4位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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