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化妆品应当同时标注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4、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5、全成分;6、净含量;7、使用期限;8、使用方法;9、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10、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具有包装盒的产品,还应当同时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
二、商标名的使用除符合国家商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化妆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得以商标名的形式宣称医疗效果或者产品不具备的功效
以暗示含有某类原料的用语作为商标名,产品配方中含有该类原料的,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对其使用目的进行说明;产品配方不含有该类原料的,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明确标注产品不含该类原料,相关用语仅作商标名使用;三、化妆品标签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以相应的引导语引出。
四、化妆品标签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原料标准中文名称,以“成分”作为引导语引出,并按照各成分在产品配方中含量的降序列出。
化妆品配方中存在含量不超过0.1%(w/w)的成分的,所有不超过0.1%(w/w)的成分应当以“其他微量成分”作为引导语引出另行标注,可以不按照成分含量的降序列出。
01、化妆品喷码要求
化妆品上市销售,其化妆品标签喷码和包装上必定标示内容且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产品成分,消费者警示这些都必须出现在产品标签/包装上。
再者化妆品大多是分小分量包装,这就会影响到标签尺寸变小,对精细文本的高质量喷印,化妆品标签必须清晰可读、易识别且不易擦除。
建议UV喷码机配置高清喷头,来实现标签喷印质量在可读性和描述精准度方面达到高标准
除此之外,环保可持续也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化妆品行业中香氛和含精油的产品最适合薄膜材质的标签,这些领域,环保型或可回收薄膜标签会是一个趋势,环境保护是每一个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
02、化妆品分类的依据是什么
第一条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化妆品的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化妆品的功效宣称、作用部位、产品剂型、使用人群,同时考虑使用方法,制定本规则和目录。
第二条 本规则和目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化妆品的分类
第三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根据化妆品功效宣称、作用部位、使用人群、产品剂型和使用方法,按照本规则和目录进行分类编码。
第五条 化妆品应当根据功效宣称分类目录所列的功效类别选择对应序号,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第六条 作用部位应当根据产品标签中的具体施用部位合理选择对应序号
宣称作用部位包含“眼部”或者“口唇”的化妆品,编码中应当包含对应序号,并按照“眼部”或“口唇”化妆品的安全性和功效宣称要求管理。
第七条 宣称使用人群包括“婴幼儿”“儿童”的化妆品,编码中应当包含对应序号,并按照“婴幼儿”“儿童”化妆品的安全性和功效宣称要求管理。
第八条 使用方法同时包含淋洗和驻留的,应当按驻留类化妆品选择对应序号,并按照驻留类化妆品的安全性和功效宣称要求管理。
第九条 功效宣称、作用部位或者使用人群编码中出现字母的,应当判定为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
第十条 包含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必须配合使用或者包装容器不可拆分的独立配方的化妆品,按一个产品进行分类编码。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234mei.com/jianfei/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