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腕表每次受冲击后都不能停走
2. 剩余效应:石英腕表不得超过2s/d;其它类型腕表不得超过60s/d
3. 经受试验后的腕表不应影响正常功能和损坏外观(如指针的弯曲或移位,自动或日历装置的损坏,玻璃破裂,表壳脚弯曲,柄轴组件弯曲、断裂和按钮损坏等)。
试验方法
1. 测定冲击试验前腕表的瞬时日差;机械腕表:满条运行1小时后,测试腕表FH、6H、9H位置的瞬时日差,测试时间每个位置至少1分钟。
石英腕表:测试前至少运行2小时,测试腕表CH或FH位置的瞬时日差
2. 第一次冲击:冲击作用的位置在“9时”一侧且平行于表盘面的腕表侧边上;
3. 第二次冲击:冲击作用的位置在垂直于表盘面的表玻璃上;
4. 测定冲击后的瞬时日差;机械腕表:在第二次冲击结束5分钟后,依次测试腕表FH、6H、9H位置的瞬时日差,测试时间每个位置至少1分钟。
石英腕表:在第二次冲击结束5分钟后,测试腕表CH或FH位置的瞬时日差
5. 计算腕表的剩余效应:取相同位置测定的瞬时日差的最大差值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234mei.com/shishang/158270.html